可不可以不要说那三个字。
说不出口,他没有办法说出口,因为切尔斯反驳不了,他确实是一个人尽皆知的私生子。
从小时候起,就有很多人提醒过他,议论过他,无处不在的告诉他。
“你就是一个下贱的私生子。”
这是他听到过最多的话。
是的,他的母亲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了。
她勤劳,温柔,美丽,善良,尽管她没有任何名分,甚至没有得到一点好处,她也从来没有抱怨过。
他觉得最温暖的地方,就是小时候母亲的臂弯,轻轻地抱着他摇晃,唱着动听的歌哄他入睡,那是他最开心的时光,偏偏却那么短暂。
三岁那年,他就被迫离开母亲,被命令前往皇宫生活。
他还那么小,却与自己的母亲分离,他看着母亲痛苦的流泪,看着她跪下来求着他们,看着她想抓住自己的手却无能为力,看着年幼的他离开。
这一别,有10年之久。
在他13岁时,他才能悄悄地前往母亲的住处看望他。
但也就短短的几分钟,还要顾及着不要被发现,毕竟他们可不会同意自己和母亲见面。
他们恨不得自己的母亲死掉。
在皇宫,他每天都要练剑,每天都要学习有关政治的知识,每天都有认识不完的人,做着不想做的事。
也甚至,一直在和兰斯特比较。
切尔斯羡慕兰斯特,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件事。
他总是装着很平静,很冷淡,似乎看淡了一切,对任何事都不在意,其实,他心里嫉妒死了兰斯特,他名义上的兄长。
因为想超过兰斯特,所以他花费两倍的时间去练习剑法。
因为想超过兰斯特,所以他半夜里都在背书。
因为想超过兰斯特,所以比任何人都努力。
可是,什么都没有做到,就算他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,他们还是只能看见兰斯特,而不是自己。
金色是最耀眼的颜色,它代表着太阳,照耀着一切,人民都爱戴着它,享受着它赠与的一切。
而黑色却是最不起眼的颜色,它代表着夜晚,那个时候没有人会陪着它,也没有人会记住夜晚的美,更不会去在意它,它是孤独的。
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,没有例外。
但她出现了。
一个卷棕色头发的娇气鬼,在舞会上毫不犹豫的说出。
“我倒是更喜欢夜晚,因为它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,那就是比任何事物都要闪耀的星星。”
明明是小小的,说出去的话却是这么自信,像是认定自己所认为的事就一定是正确的一样。
那么的勇敢。
不知不觉就被吸引过去了,原来他早就喜欢上了他的未婚妻,并不是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的。
他最虚伪的父亲,终于为他做了一件好事啊。
可那该死的兰斯特为什么还看不明白?明明他才是莉莉的未婚夫啊,却还一直勾引着莉莉。
都已经抢走他那么多东西了,为什么连他唯一的莉莉都不放过?
就因为他是一头金发,而自己却是一头黑发吗?
兰斯特……
切尔斯在心里默念着他的名字。
不会让你抢走我的莉莉的,绝对不会。
如果莉莉被抢走了,他想,他应该会发疯到杀掉兰斯特吧?
之前,切尔斯对于被比较,被忽视,被嘲讽,被打击都作出了一副无所谓的态度。
现在,他只是想想塔塔莉跟兰斯特在一起的画面,他就崩溃到无法呼吸。
他想,不管怎么样,都要把莉莉留在他的身边,用什么方法都可以,他愿意。
可怜的塔塔莉,如果她知道自己只是说了句无心的话就遭遇了这种事情的话,她一定会想弄死当时的切尔斯,让他直接变成个聋子。
还有,她当时只是想装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