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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大家闺秀(1 / 2)

李宅坐落于渔阳里567弄,是李建光哥哥的宅邸,也就是明月的亲大伯。

大伯这个人吧,是个好人,对亲戚朋友都好,但他惧内,做不了伯母的主。

伯母身份高贵,是前朝格格,因着朝代覆灭,她父亲为她寻了一个读书人,但没什么家底的人家,以后也不至于被欺负不是。

大伯相当于入赘了伯母家。

明月进家门时,大伯一家子都不在,李建光一反常态地坐在客厅里喝茶看报纸,脸色明显红润了许多,不像之前愁眉苦脸的。

他看到明月,微拧了一下眉,掏出怀表看了一眼,“回来这么晚?”

明月扭头扫了一眼窗外的景色,确实很晚了,夜色蔓延上来,一层层吞没最后一点残光。

“是,父亲,今天没有拦到车。”

李建光皱紧眉,从上至下打量了一会儿明月,招呼她过去坐。

完全没想起来,他已经很久没给过这个女儿任何零用了,明月日常开销都是靠给同学们抄点诗词,做点小活攒下来的。

说来也是讽刺,她既已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,却要保留所谓大家闺秀的风范,不能去做那等上不了台面的活计。

真是被困在了一个有名无实的身份里。

明月忽然想到了伯母,她是否也像自己一样,被这世俗的规矩和旧日的影子困在了过去里呢?

“明月啊,爹爹和你伯母商量过了,有一位毛老板有意续弦,他英年才俊不过四十有二,模样很是周正,在商会里如今权势正盛,手里握着好几条茶叶、生丝的线……”

李建光的声音低而缓,他在念一笔早已算好的账。

他顿了顿,目光落在明月低垂的小脸上,他这个女儿长的不说倾国倾城,那也是有几分颜色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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