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后,秦忆昔对豪华的住宅已不太新奇,这早是意料之中的东西。忙活了一下午,他大病初愈的身体已有些撑不住了,赶紧吃完饭就要洗澡睡觉。他其实并不想和一个“刚认识一周”的男人睡一张床上,但想到十分合口的饭菜、橘子味的沐浴露、阳台上各式各样的花……他应该是爱我的吧?这样想着,他拉开浴室门。
“你在……收拾什么?”秦忆昔没戴眼镜,有些轻度近视,只依稀看清一团有着金居光泽的东西。
“没什么,栓猫的链子罢了。
“栓猫?你——啊,不是,咱还养过猫?”
“嗯。前几天跑丢了。”
“不怨它,猫喜欢自由,哪能任你拴着。”说完秦忆昔就意识到自己的话有点教训的意味,所以特意观察了观察顾言的脸色,见对方没太介意,才说,“不过,你想要它不逃走,乖乖呆在你身边,就要付出足够的耐心等它熟悉你,把它当成家人来对待,让它感受到你的对它的爱。小猫都是傲娇鬼,死要面子,它们表面不太亲人,其实心里很明白。”
“嗯。”顾言抬起头,目光灼灼地望着秦忆昔,“等他回来,我会让他爱上我的。”
“那、那就好…”
因为家里养过好几只猫,作为猫奴的秦忆昔才心血来潮长篇阔论了一番,此时他早已没有了这些勇气,生硬地避开这明晃晃的视线,麻溜地钻进了被窝。
顾言关上灯,不动声色地凝视着秦忆昔因蜷缩而拱起的背部,后脑勺的头发被蹭上静电,也显得刺刺的,活脱脱一只防御状态的小刺猬。所以他在听到一阵平稳的呼吸后,才蹑手蹑脚地挪过去,将这一团刺球儿揽在怀里。他嗅着怀中人颈侧熟悉的柑橘香气,轻叹:“成蹊啊,你说,现在的我,足够留住十年前的你了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