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家即便有儿子,儿子也是太子爷好不好!」
孟听黄昏的时候回来,还给她们一人带了一杯老闆赠送的奶茶。
宋欢欢高兴地欢呼一声,然后更兴奋地说:「听听,你桌子上有一束花。」
「哪来的啊?」
「当然是男生送的哈哈哈,他好男神哦,高高的,笑起来很温雅。他说是你学长,路过了来看看你。就住我们学校,他叫什么来着?」
米蕾接话:「霍一风。」
「对对,就是霍一风,名字也很酷啊。」
孟听皱眉:「我有男朋友,以后不要收别人东西。」
收回来不好处理。
宋欢欢怕孟听生气,可是霍一风看起来真的不错。家教很好,穿得也好,关键他提起孟听的时候,眼里有细碎的光。
他说他等孟听两年多了。
宋欢欢急了:「听听不要不开心,你不喜欢我明天帮你还回去,对不起是我不好。」
米蕾这次也没说话,不要说宋欢欢,就连她也觉得孟听值得一个更好的男人。所以默认了这束花留下。
孟听叹口气:「没关係,下次别这样了。」
宋欢欢连忙保证。
然而她和米蕾心里都叹息,要是孟听男朋友是霍一风,现在还会流传学校那几个笑话梗吗?
孟听没有去见霍一风。
十月初,b市下过一场小雨。已经步入初秋,天气却还带着夏天沉闷的余温。
b大电子公告栏一大早就改了大红字——欢迎江总莅临我校!
「江总是谁啊?」
「没看新闻吗?今年衝出来的黑马,房地产新贵。」
「又是房地产啊,天下终究是房地产的天下!」
「哈哈哈我听说他年轻又大方,捐了五百万帮学校兴建宿舍楼,好像才二十多岁哎。」
「长得帅吗?」
「那就不知道了……新闻采访没有露脸,但是有钱是真的有钱。校长和孙主任都在接待他。」
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,法学系知道的时候,黑色的宾利已经在他们女生宿舍楼下了。
江忍抿了抿唇角,他其实有些紧张。
初秋的天气里,他穿了一本正经的西窗。领带也打得一丝不苟。
高义跟着他回了b市,去年这个时候,他坐飞机狼狈地来,身上穿着带水泥浆的脏衣服,还忘了摘安全帽。
以至于今年再来的时候,他几乎把这当成了仪式。
高义差点给笑死,江总一早出门,紧张得去正了三次领带。
高义忍不住调侃:「小孟听又不是没有见过你。」
江忍说:「那不一样。」
哪里不一样,估计只有江忍自己懂。他初见她的时候,他骑一辆山地摩托车,是流氓混混。一头银色的头髮,张扬流气。
而今他西装革履,成熟有本事,分外期待她眼中如今的自己。
高义都觉得不容易,两年多,他看着江忍蜕变,简直是在拼了命的变好,活脱脱的工作狂魔。江忍凭藉一个「聆听」的房地产项目,总算在h市站稳了脚,放在全国,都是难得的新贵。
然而他来见一个小姑娘,绷紧了神经,抿紧了唇,生怕在她眼里看到一点不好。
高义笑得不行:「放轻鬆,你期待看到什么,她说『哇好帅』,『好厉害』还是怎么的?」
江忍冷冷看了他一眼,踩了油门走了。
到了她寝室楼下,江忍才觉得这种紧张感放大到了极致。
他已经忘记校长和孙毅的邀约,他今天早上出门开始,整个人就是不太正常的。
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见她,见她!
可是真到了这时候,他又想起了高义的话。你期待她说什么?好帅还是好厉害?
他低低骂了声艹,这才开了车门下车。
黑色宾利停在宿舍楼下就有女生不断张望了。
虽然不是人人懂车,但是看着豪华,就知道肯定值钱。她们好奇是谁,毕竟很少有人能把豪车开进学校,于是悄悄观望。
宋欢欢啃着苹果从三楼露出了一个脑袋,心里啧了声。
男人西装皮鞋,头髮却是个再简单正经不过的平头。
他和那种商业人士不太一样,他气质冷,倒是有几分不羁的野。因为脸部轮廓冷硬,倒是有种很an的硬汉风帅气。
宋欢欢心里哇哇大叫,优质男人啊!江忍去年一脸灰,她不要说认出来,就是想也不敢往那方面想。
以至于孟听欢欢喜喜下楼朝着男人跑过去的时候,楼上的宋欢欢还是呆滞的,不是吧,你不惦记你那个工地男朋友了?